買東西有 7 天鑑賞期,結婚前可以先同居試婚。現在,離婚居然也受政府規定,要有 3 個月的反思期,期間夫妻需要強制接受諮商課程,如果在這段「鑑賞期」期間修完課程之後仍然決定分開,夫妻才能合法辦妥離婚手續。
丹麥家庭福利好,離婚率卻不買單

原來,這是丹麥今年 4 月 1 日起新的離婚法規,該法規定夫妻雙方育有未滿 18 歲的子女,若要離婚,必須在 3 個月期間完成 17 堂 30 分鐘的「線上諮商課程」。這項新法似乎是為了解決丹麥國內 46.5 % 的離婚率。
身為離婚率最高的西歐國家,丹麥對於育兒家庭的福利卻十分完善,例如,政府提供公共托育服務,白天幫你顧小孩,或夫妻也能申請長達 1 年的育嬰假。話雖如此,2018 年,丹麥仍有 1 萬 5000 筆離婚案件,相當於去年結婚對數的一半。(延伸閱讀:婚姻是愛情的墳墓?從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5 段感情中,審視愛與現實的平衡點)
神奇的離婚諮商學分

根據中央社報導,丹麥孩童和社會安全部(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Social Security)告知法新社:「這堂數位課程能回答離婚時可能面臨的若干最基本問題。」要上課的人可以透過網路或是下載手機 APP。
你會好奇這 17 堂離婚學分在修些什麼?其實,課程內容算是滿豐富的,該課綱由哥本哈根大學(University of Copenhagen)的研究員設計,為離婚夫妻統整出最可能遇到的各種衝突情境,並給予具體的解決辦法。這些情境包含「如何替小孩辦生日派對」、「小孩難過時如何與他談心」、「暴怒之下如何與前伴侶溝通」等等。(延伸閱讀:「我不想要小孩跟你一樣!」新手夫妻,別讓情緒使你們對立)
動動手指就離婚的時代過去了

原本在丹麥離婚,只需一張協議書。政府希望透過這項新政策,讓要離婚的夫妻可以互相冷靜,設法力挽狂瀾或是學習離婚後如何面對彼此,而且要確保不過度損耗公家單位辦理業務的資源成本。畢竟,離婚牽涉到許多法律與家庭問題。
根據 Politiken 的一項調查發現,在丹麥的 98 個地方局處(事務所),有 68 間均提供諮商給有婚姻問題的夫妻,希望能讓家人繼續好在一起,減低市政當局辦理離婚業務的人力與財務成本。
「離婚合作」課程設計者之一的馬丁教授說,正式推出前有 2500 名志願者試上,獲得專家與體驗者的支持。他表示 15 個案例中,有 13 個在身心方面的感受都有「普通好」到「非常好」的正向影響。12 個月之後,前夫、前妻還可以像沒事一樣順暢溝通。
一名 40 多歲的營銷主管說他在 4 年前課程還沒上線前就體驗了,「很顯然的,它不能幫你修復破碎的婚姻,但是當你無法清楚思考時,它可以幫助你理清非常重要的東西。」
新法是「很大的進步」還是「原地踏步」?

除了夫妻必須上課學習化解衝突、在離婚後和平相處;為了讓父母「公平競爭」孩子的監護權,政府也立法,在父母協議離婚的前三個月中,若父母已分居,未成年孩童擁有兩個戶籍地址。
然而,家庭幫助協會 Moedrehjaelpen 卻認為,夫妻合作諮商是好的開始,但只對「衝突程度不高的夫妻」有幫助。甚至,保障兒童的新法會變相增加孩子的壓力,因為在協議離婚之後的 3 個月拉鋸戰,夫妻還不確定監護權歸誰,只是讓雙方延後找新的住處,當孩子問:「我以後要住哪裡?」大人也不知如何回答懸而未決的難題。(延伸閱讀:進入婚姻後才明白:「事情很難有完美的解套方法,唯有彼此不斷取捨才能界定家的樣貌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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